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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水政监察总队成立于1997年5月,为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。现有编制9名,其中包括高级职称2人,中级职称3人。根据省水利厅行政执法委托及有关文件规定,福建省水政监察总队承担的职责有: 一、依法对本省境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,参与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。
二、受理取水许可申请,负责审查发放取水许可证,并进行年审和日常监督管理。
三、受理河道采砂申请,负责审查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,并进行年审和日常监督管理。
四、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。
五、负责全省水行政执法统计。 六、管理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,负责对市、县水政监察队伍进行工作指导、人员培训和执法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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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997年9月,原福建省省长习近平、原水利部部长钮茂生为福建省水政监察总队授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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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明执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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